作者:大雨落幽燕
在绝大多数老板的心目中,根本不存在什么功勋员工。
员工为企业立下的所谓“汗马功劳”,在“钱货两讫”的瞬间,便已清零。员工往往很天真地以为可以用忠诚,用业绩,打动老板,让自己成为老板心中不可或缺的人。其实真是拿衣服。
慈不掌兵义不掌财,能当老板,就必须将人的某些特性完全泯灭,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定义为赤裸裸的“付费使用”,也就是买卖关系,才能把企业做起来。
等到员工没有利用价值了,自然是要弃之如敝屣,怎么可能念所谓旧情和旧功劳。能遵守劳动法已经是最大的良心了。
不然呢,带员工成长?给员工安身立命之所?有这种价值观的老板肯定有,极少罢了。
不把老板当亲人,不把公司当自家,才是打工人最应该具备的认知。
与此同时,秉承职业道德和素养,尽心尽责做好自己该干的工作,同时保持随时抽身的清醒,做好有朝一日被抛弃的准备。
只有极少数打工人,可以不被“卸磨杀驴”,这些人可能是:
1- 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、核心机密
之前我在餐饮业工作,有位负责产品研发的同事,是公司里唯二掌握明星产品配方的人。另一个掌握配方的当然是老板自己。
每当仓库需要补货,这位研发同事就会独自进入调味间,自行配比,出品一个个调料包。全程只有他一人操作,以确保配方仅限于两人知晓。
据说老板早年创业时,正是跟这位员工一起,研究出了产品配方,然后再通过营销手段推向市场。因此他也成了“功勋员工”,设是掌握核心秘方的关键人员。
像他这样的人,应该是不会被卸磨杀驴的。
2- 掌握企业的关键商业资源
我亲戚有个同事,是公司大客户的女儿,多年前就来他们公司上班了。这十年,此人三进三出。一会儿要出国留学,一会儿要去其他城市工作,离开一两年以后,又再回来工作。每次她要走,公司就为她办理停薪留职。每次她想回来,就热烈欢迎。
原因不就是这个员工能带来稳定的业务吗?并且这业务是跟着人走的。人在业务在,不在就没了。
这种员工,是铁铁的关系户。企业巴不得供起来,哪里敢杀。
3-早早转成合伙人或股东
在立下“功勋”的那个节骨眼,趁着功劳还热乎,赶紧滴换个模式,从纯打工转成合伙人或者股东,进可攻退可守。
以上这三种情形,现实中都有,但数量很有限。大多数打工人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。所以说到底,要想不被“杀”,就只有别当那头傻驴,一个劲儿地转,得抬眼看看外面的世界。
永远做好被扫地出门的准备,永远记得与外部市场接接轨,永远努力培养工作之外的生存能力或者积攒一定的资本。同时怀着最职业化的心态,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。
尽人事,听天命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
注意: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。